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

       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的单位,须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报告(附有关证明材料),同时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并填写申报表;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单位的鉴定资格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评估,提出书面审查评估报告,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;区劳动保障厅根据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总体布局和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查评估报告,提出审批意见,书面批复申请单位,意见明确所(站)鉴定的范围、职业(工种)和等级。
    咨询电话:0771-5858856

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05-01-25  阅读次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