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
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的单位,须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报告(附有关证明材料),同时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并填写申报表;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单位的鉴定资格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评估,提出书面审查评估报告,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;区劳动保障厅根据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总体布局和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查评估报告,提出审批意见,书面批复申请单位,意见明确所(站)鉴定的范围、职业(工种)和等级。
咨询电话:0771-5858856
来源:
更新时间:
2005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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