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职业指导人员考核方案调整的通知
通
知
根据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知,职业指导人员鉴定考核方案进行调整,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。本通知以邮件形式下发,不再另行发文,请各市各报名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,做好报名管理工作。
职业指导人员一级、二级报名时需提交论文,交A4纸打印稿和word格式电子稿各一份。
联 系 人:卢有连
联系电话:0771-5889299
附件:1、
职业指导人员鉴定考核方案调整内容
2
、
职业指导师综合评审评分标准
3
、
高级职业指导师综合评审评分标准
广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八日
来源:
更新时间:
2008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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